上月去北京,我偶然在三联韬奋书店的一本诗刊杂志上看到了一则诗歌比赛信息——第三届刘伯温诗歌奖,便默默记在心上。
我写诗从来不为投稿等旁的目的,完全只凭瞬时的灵感与写时的心境。近一年来,时常读诗,自己也喜欢偶尔写诗,不知不觉中竟已累积下了约九十首诗作。这些诗歌作品中,大多数是有感而发,不限形式,但也有少数几首受到了他人诗歌风格或表达方式的影响,带着一些先入为主的观念了。
我在写下每首诗的时候,即使是很短的几行,也都会反反复复地细读和琢磨,试图品出文字的韵律感来。诗歌的理论知识我懂的并不多,但我喜欢读诗,读别人的诗,也读自己的诗,有时不是被描绘的意象所感动,而是为读起来的韵律和美感深深折服。写诗就像在孕育新的生命,需要很大的耐心与自由的氛围,而在每首诗写完以后,她们便独立出来,具有了自己的生命,与我再没有很大关联了。虽然我偶尔还会回头看看她们,但心中很舒坦,就让她们自在地生长,不必过多牵挂。
前天夜里,眼看诗歌奖投稿截止日快到了,我想该定下最后的十首诗,试试投稿了。其实选诗的过程很漫长,断无可能在一个晚上选出来,筛选在这个月里断断续续进行着。第一次筛选后,大约只有三十来首入选,第二次筛选后,又删掉了七八首,第三次再删七八首,最后一次筛选,我便不再手下留情,大刀阔斧地狠心砍掉了几首自己觉得较为满意但还略有瑕疵的作品。我这样说其实很惭愧,因为诗与诗之间是无法比较的,写诗时的境况不同,读诗时的境遇不同,诗所产生的共鸣与美的感染力都是不同的。诗没什么好坏之分,全看读诗人的感觉罢了。我写诗有个习惯与原则,就是写诗的当下会仔细复读与推敲每一个字词,但对于已完成的诗作百分之九十九不会再去改动,因为改了的每一个字,都是对当时情境的破坏,删改之后的诗绝不可能再强有力地重现当时的情感状态了,那么诗也就因改动而死了,修饰与雕琢之后的只是空洞的躯壳,再没有内在那种原初的生命张力了。所以,即便是对于选出的最后十首诗,243行,我也仅仅将一个“的”字改为了“得”,修正这一个错字,再没有其他哪怕是一个标点符号的调整了。
此次选诗,我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量:
一是诗作是否具有穿透时空的力量,不论读者身处何处,不论生活在哪个年代,都能对这些诗歌产生共鸣,被其触动,这样的诗歌才算得上拥有久远的生命力。
二是写这几首诗的时候,我是不是只听从灵感的召唤,而不是刻意为了写诗而写诗。起初灵感来的一瞬,我往往还没来得及与之打个照面,它便消失得难寻踪迹。后来,我发现诗的灵感其实有迹可循,并渐渐知道了捕获它的方法。灵感来时,写诗很轻易,一泻千里,收尾也很自如,浑然天成,不需要很费神便能写出不错的作品。此时写出的诗往往不拘一格,极具原创性,没有其他混杂的风格与影子夹在其间。而倘若没有灵感,或者灵感出现却未能及时捕捉到它,搁置了一段时辰之后再写,这时写诗花费的时间往往很长,需要回忆灵感并反复雕琢,结果写出的语句反而晦涩,很不痛快,这样写出来的诗便也只是普通的作品罢了。
三是所选的这十首诗,四短四中两长,此为长度方面的考量。
四是诗歌内容与艺术形式方面的考量,所选的既有表现我这个年龄段的青春与情感类的诗,也有表现对生命的思考与追问的诗。
综上,我最后选出的十首自己的作品为:《物本归物》、《毕业典礼》、《回海事》、《时间的错觉》、《日记本》、《沉默在呐喊》、《另一种想念》、《时日恒常》、《追赶时间的爱》和《憧憬》。
写下此篇,当是对这个月来选诗心路历程与最终选定作品的记录与回顾吧。